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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函证回函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3-09-04  点击: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行银行函证回函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示
    1.受理支行: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受理方式:邮寄或跟函
    3.联系人:刘笑梅
    4.联系方式:0731-24212633
    5.联系地址:湖南省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交通北路110号  
    6.总行投诉监督电话:0731-24214412(工作日)
    二、银行函证业务文件要求
    1.询证函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的《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规定的询证函格式及要素。
    2.跟函所需资料:采用跟函方式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询证函接收介绍信、跟函会计师有效身份证件及工作证原件,并在《银行询证函》中载明跟函会计师(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对于询证函中询证同一客户两个及以上存款账户,且账户预留银行印鉴不相同的,应分别加盖该客户每个账户的预留印鉴或者加盖用于扣款的账户预留银行印鉴和单位公章。
    三、回函服务收费标准
    我行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以及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规定,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对银行函证回函服务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银行询证函100元/次。
    四、回函方式
    目前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如有疑问,可联系我行营业部0731-24212633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期待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附件: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pdf

 

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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